中建監協[2014]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監理協會;有關城市建設監理協會;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各分會和有關協會的建設監理分會(專業委員會);各會員單位:
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工程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工程復雜程度不斷提升,監理企業面臨的質量安全法律風險越來越大。同時,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力度不斷加大,有關收費、強制性監理范圍、市場準入標準等改革政策調整與試點正在進行,為積極推動監理企業做好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探討監理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具體措施,交流經驗,了解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行業帶來的影響,促進監理行業健康發展,應廣大會員要求,我協會擬于2014年7月26日在寧夏銀川舉辦“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質量安全法律風險防范實務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監理行業的影響信息交流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一) 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作“建設工程監理合同違約責任與工程監理侵權責任實務解析報告”
(二) 邀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法專家作“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理論與實務報告”
(三) 邀請住建部主管工程質量安全部門負責人作“工程質量監理與工程安全監理行政法律責任及實務報告”
(四) 邀請行業法律專家作“工程監理企業法律風險分析、防范實務及案例分析報告”
(五) 邀請國外工程管理企業部門負責人作“企業內部質量安全法律風險防范實務介紹”
(六) 邀請國內工程監理企業代表作“質量安全法律風險防范實務交流”
(七) 邀請住建部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人作“深化工程建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發展情況的通報”
(八)我協會領導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監理行業發展影響的報告”
并就以上內容進行互動交流。
二、參會人員
工程監理企業負責人、經營主管、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政府有關部門業務主管;各建設監理協會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有關行業專家、研究人員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員等自愿參加。
三、會議時間、地點及費用
(一)時間:2014年7月25日報到,7月26、27日開會。
(二)地點:寧夏銀川市賀蘭國際飯店。銀川市賀蘭縣欣蘭廣場西側(國家電網北),電話:0951-7826666。
(三)費用:本著服務企業以會養會原則,參會代表每人交會務費800元(請提前匯至協會),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四、其它事項
(一)會議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主辦,寧夏建筑業聯合會和北京市金洋律師事務所協辦。
(二)為保證會議質量和控制會議規模,由各省、直轄市監理協會,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各分會和各有關部門監理專業委員會組織報名,名額分配見附件1。報名截止日期為2014年7月11日。
請將電子版報名回執傳至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行業發展部,郵箱地址:2822706393@qq.com
(三)報名時請參會代表直接將會務費匯至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要求匯款單位名稱要與發票臺頭相一致,并注明:“參會人XXX會務費”。報到當天憑匯款單據或其復印件在飯店大堂領取發票。
收款單位:中國建設監理協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北京百萬莊支行
銀行賬號:0200001409014459682
(四)聯系方式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 龐政、張競 010-68346976
寧夏建筑業聯合會 李俊華、丁娜 0951-5179949 13895084703
北京市金洋律師事務所 程丹 010-88820253
附件:1、有關協會、分會和專業委員會參會名額分配表
2、“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質量安全法律風險防范實務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監理行業的影響信息交流會”報名回執
3、賀蘭國際飯店線路提示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
2014年6月10日 |